•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9:16:53 股吧网页版
欧克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投证券”)作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欧克科技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公司)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58元,共为募集资金109,387.44万元,坐扣承销费用6,132.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254.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4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06.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2024年12月29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能及时赎回23,270.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2025年3月18日才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授权空窗期,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空窗期的事项进行追认。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空窗期的事项进行追认。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