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明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明龙,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
授。1988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浙江农业大学助教、讲师;1999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剑桥科技(603083)、横店影视(603103)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现场 通讯 委托 缺席 会议 实际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5 3 2 0 0 2 1
议案的讨论,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后,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出了赞成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9 9 1 1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就公司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确保方案设置合理,且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处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本人与内部审计处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2024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沟通情况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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