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童建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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