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慧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22 日为授予日,
以授予价格 17.19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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