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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05:04 股吧网页版
拓山重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斌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斌斌)

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阅各项文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审计监督、提名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斌斌,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律师。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玉环市人民法院科员;2015 年 5 月至今任浙
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琦星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情况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备案。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晶(召集人)、叶斌斌、游亦云

2、审计委员会:陈六一(召集人)、叶斌斌、游亦云

3、提名委员会:叶斌斌(召集人)、陈六一、饶耀成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我本人亲自出席了
全部董事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斌斌 5 5 0 0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斌斌 3 3 0 0

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准时出席,会议审
查了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利润分配、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经本人和集体审阅议案资料,审慎研究与分析,做出独立性判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义务,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做出同意的判断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保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通过电话、邮件、线上会议及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高效化沟通联络。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推进、内部控制执行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关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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