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05:05 股吧网页版
拓山重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晶)

本人赵晶,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晶,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2 年 7 月至 1984 年 9 月,任浙江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4 月,任浙江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工程师、
副大队长,1987 年 5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浙江省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工程
师、工程部经理,1997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杭州海博地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工,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浙江天江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外企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总
工。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晶(召集人)、叶斌斌、游亦云。

2、战略委员会:徐杨顺(召集人)、赵晶、黄涛。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董事会议召开 5 次董事会,我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赵晶 5 5 0 0

(二)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赵晶 3 3 0 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
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赵晶 2 2 0 0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 2 次,均未
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法定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依规出具了独立、客观的专项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我 2025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5 年现场检查不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