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1227)
二二六年五月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
行大厦 7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在本行借款逾期的,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四、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五、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进行点票。
七、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包括普通决议议案和特别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票一份,请在对应栏划“√”,只能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选一项划“√”,填写完成后请务必在表决票结尾处签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九、本行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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