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柯,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教师、教务科长,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2019年3月至2025年8月任兰州银行独立董事。现兼任兰州市政协委员、常委。
本人长期以来从事股份制理论、制度经济学、投资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兰州银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兰州银行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兰州银行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兰州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兰州银行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建议。任职期间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兰州银行召开董事会 9 次,审议 69 项议案,
听取 20 项报告;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 20 项议案,听取 1
项报告。本人在任期间参加董事会 6 次,其中现场参会 4 次,书面传签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出席股东会 1 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兰州银行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
等事项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8次,实际参加会议1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以来持续关注本行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状况,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和议案,并通过口头和书面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过程中,兰州银行应持续加强信贷风险管控,完善大数据模型。建议可以结合长期积累的信贷经验来设置风险因素和风险权重,同时要重视风险预期,降低呆坏账率,提升盈利性指标。二是在加强战略管理方面,面对国内外形势变化,要加强对战略环境变化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及时调整战略规划。三是在客户管理方面,要维护优质大客户,通过招商引资和支持重大项目拓展大客户。市发改委制定了一个中长期的行业战略规划,兰州银行可以分析研判,通过做银团贷款支持重大项目,拓展优质客户。根据提出的建议,兰州银行及时回复并采取相应措施。
2025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其中,本人任期内参加1次,审议1项议案,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关联方名单提出了意见建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情况、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变化、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相关事项,本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人员沟通交流,并得到相关问题的及时回复,不存在事前否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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