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2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 号)的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104.6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170.1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已于近日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公司已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凯密克已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凯密克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开立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注
销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户名 变更前开户银行 变更前银行账号 变更后开户银行 变更后银行账号
永泰运化工物流 中国光大银行股 768001880013578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7007880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宁波 80 行宁波北仑支行 06510
北仑支行
宁波凯密克物流 中国光大银行股 768201880002642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700788019000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宁波 39 行宁波北仑支行 06515
北仑支行
四、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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