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升阳泰大厦 6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47,815,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478%(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553,864 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310,745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 人,代表股份 38,57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5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9,237,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2 人,代表股份 9,265,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3%。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1人,代表股份 9,237,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彭文华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关联股东已对提案 7.00 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3%;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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