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3 18:27:07 股吧网页版
永泰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
先生、吴晋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7.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1,2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 4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