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永健)
各位董事:
本人胡永健,自担任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就
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并自 2008年至 2024年 6月任教授,2024年 7月退休。1984年 7月
-1987年 8月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原中国二汽)助理工程师;1990年 7月-1992年 7月
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助教;1992 年 8月-1998 年 6 月任华中师范大学讲师;2005 年 4月
-2006年 8 月任韩国成均馆大学(SKKU)研究教授;2006 年 9月-2008 年 8 月任韩国科
学技术院(KAIST)研究教授;2011 年 4 月-2013 年 4 月任英国华威(Warwick)大学
研究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
7 次董事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或远程视频的方
式亲自参加 2 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董事会会
议
7 7 0 0 0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 5次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