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54:01 股吧网页版
魅视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魅视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与多模态 AI 视觉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两大核心产品线布局,在深耕专业视听领域的基础上,同步开辟并拓展视觉 AI 多模态应用新领域,形成“专业视听产品+AI 系列产品”双轮驱动的业务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守核心技术研发,一方面持续深耕专业视听领域,不断提升图像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筑牢业务发展基本盘;另一方面,重点推进 AI 边缘计算与视觉多模态视觉分析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大力布局 AI 系列产品,目前相关产品已逐步获得市场广泛认可,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新引擎。

(二)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大厦首层。

(三)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广州纬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魅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魅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魅视领创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智领智慧运营有限公司、海南星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联视界智慧运营有限公司、Imagix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和NEXNODE INNOVATIONS PTE. LTD.。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简述

公司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目标和具体情况制定了较为完整的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现就本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目标以及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简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的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同时兼顾营运效率。

4、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和效率。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及完整。

4、防范风险及发现潜在风险,对风险及时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影响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5、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三)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