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 年半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4 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134,226,057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0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每 10 股派息(含税):1.10 元;现金分红总额(含税):14,764,866.27
元;A 股除权后总股本:134,226,057 股
6.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 股派息(含税):1.10 元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0 股。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34,226,0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34,226,057 股×1.10 元/10 股=14,764,866.27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14,764,866.27 元÷134,226,057 股=0.11 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派息(含
税):1.1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1+0.00%)。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
司拟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33,496,09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000,04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574,566.27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5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1.18 元/股
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通过公司回
购账户股票向 9 名激励对象(其中 1 人与新增股份重复)授予 1,000,040 股,通
过向 14 名激励对象(其中 1 人与回购股份重复)定向发行股票授予 729,960 股,
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 729,960 股,股本总额为 134,226,057 股。本次激励计
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新增股份)为 2025 年 9 月 3 日,上市日(新增股份)
为 2025 年 9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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