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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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0 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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