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董南雁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现将本人2025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煤炭科学研究院西安研究院会计。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除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其关联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且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通过出席有关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首次任职至2025年度末,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出席了该次董事会,并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阅和独立判断,对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对与欧冠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经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各会议的决议及有关会议材料,本人认为:2025 年度,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所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现场工作情况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通过查阅公司过往内部治理文件、参加董事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水平、规范运作水平和潜在的经营风险等,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关注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累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025年12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以及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共同参加的年度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度审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本人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内审工作等主要事项分别与年审会计师、审计部负责人等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2026年4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以及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共同参加的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重要方面的审计工作过程、采用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最终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同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本人与年审机构、内审部门就公司主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通过查阅公司过往内部决策文件、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材料,并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等方式,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规范运作水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不存在阻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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