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或“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 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对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专项核查如下: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6 年 5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2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嘉立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6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6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5,556.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5,556.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3 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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