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卫华,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 年至 2003 年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5 年至2007 年任南京南方高科通讯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至 2018
年任职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至 2023 年 11 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9 次,列席了 5 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客观谨慎思考,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本年度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允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关注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进行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审计报告出具后认真审阅。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多次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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