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股东陆彪、杨敏二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80 万股、1,080 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87%、9.87%。
2、股东陆彪、杨敏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3 月到期。经陆彪、
杨敏双方协商,二人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之日起自行解除。
3、虽然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但因陆彪、杨敏仍在股东新泰投资担任董事且各自持有新泰投资 45%股权,陆彪担任股东泰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敏担任股东泰然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股东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陆彪、杨敏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
4、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1 年 3 月,陆彪、杨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对公
司下列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同意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双方或由双方提名的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审议事项中作出完全一致的表决。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由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必须保持投票的一致性。
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就任何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由双方提名的董事必须保持股票的一致性。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一方于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前通知其他方,本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五年。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3 月到期,股东陆彪、杨敏双方协商确认协议
到期后不再续期。
《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陆彪、杨敏作为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或高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的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义务。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不再续期的原因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投资”)、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达投资)、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泰然投资)系陆彪、杨敏控股的企业。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
东新泰投资、股东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泰投资向广州轻工集团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13,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同时,新泰投资、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23,186,8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19%)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陆彪、杨敏二人同意《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鉴于《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3 月到期,陆彪、杨敏二人协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
四、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各方持股情况
虽然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但因陆彪、杨敏仍在股东新泰投资担任董事且各自持有新泰投资 45%股权,陆彪担任股东泰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敏担任股东泰然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股东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陆彪、杨敏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
相关股东关系、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比例
陆彪、杨敏担任新泰
新泰投资 投资董事且分别持有 15,186,832 13.88% -
该公司 45%和 45%股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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