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卫华,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 年至 2003 年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
目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5 年至 2007
年任南京南方高科通讯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至 2018 年任职
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至 2023 年 11 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或者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基于客观、审慎思考对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均为亲自出席。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召开董事 应参加董
姓名 (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蔡卫华 9 7 7 0 0 0 4
注:本人因报告期内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离任。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担任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期间,组织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审核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期间,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议案进行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担任战略
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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