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华威)
本人作为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认真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卢华威,管理科学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会员及美国职业会计师公会的会员,在审核及业务咨询服务方面拥有逾 20 年服务经验。本人曾任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邦盟汇骏顾问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审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9 2 7 0 0 3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 8 月 27
日起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并提供了专业意见,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履职审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2025年2月
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通过
18 日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A 股)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公告与年度报告(H 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025年3月
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 通过
27 日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核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025年4月
审计委员会 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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