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智拓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智拓”)购买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挂牌出让的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以建设募投项目“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前湾二号项目”或“本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后续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书》、《宁波前湾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等合同签署和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相关具体事宜,该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近日,宁波智拓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开招拍挂的参与方式,以人民币 2,800万元价格竞得地块编号为宁波前湾新区 65 号区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海
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宁波智拓与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宁波前湾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投资建设“前湾二号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宁波前湾新区 65 号区块
2、土地位置:西至兴慈一路,南至十一塘大道东段,东至宁波格林特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北至海连路
3、土地面积:53319 ㎡
4、土地用途:工业用海。
5、容积率:2.0-3.0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款:2,800 万元
四、《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波智拓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生产工业/医用制冰机、冰激凌机、房车冰箱、家用冰沙机、雪花冰制冰机等制冷设备。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75,763.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72,703 万元。
(三)项目选址及面积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 80 亩(以实测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海,拟选址在下列范围内:西至兴慈一路,南至十一塘大道东段,东至宁波格林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至海连路。
(四)双方责任及服务内容
1、甲方确保乙方在项目工程建设时的土地、道路、水、电、供热、供气、
通讯等基础设施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
2、乙方承诺按要求签订《宁波前湾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协议”),容积率不低于 2.0,其他指标参照“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标准地要求执行,乙方需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根据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建设环节。达产复核通过后,投资建设协议视为履约完成。
3、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乙方保证本协议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即环保和安全生产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试产前必须向安全、环保、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投试产。
(五)项目约束条款
1、本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完成桩基或基础施工后,土地方可做融资抵押,但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用途。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相应产业扶持资金,并按土地出让成本回购项目用地。
2、未经甲方及土地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也不得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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