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0
关于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惠康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7,858股,于2026年5月22日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5,299,317.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191,540.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107,776.82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019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与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
1 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 757,630,000.00 757,630,000.00
项目
2 制冷设备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460,610,000.00 460,610,000.00
3 泰国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390,544,500.00 190,000,0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314,000.00 388,314,000.00
合计 1,997,098,500.00 1,796,554,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107,776.82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届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二、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6]12806号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81,473,977.65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金额为181,473,977.6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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