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与公司长远发展及经营业绩挂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五、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6 万元/年,津贴按年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对应考核周期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