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30 21:39:42 股吧网页版
华润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1


股票简称:华润新能源 股票代码:001248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Resources New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0 楼 2004 至 2005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七月

特别提示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本公司”“公司”或
“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交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当前新能源发电行业正处于电价市场化转型阶段,电价波动对行业整体盈利形成一定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及估值近期面临一定调整压力。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二)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1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四)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0,552.486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332,161.2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06,240.3791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