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4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0030 号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 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合并
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润新能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润新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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