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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42:05 股吧网页版
博菲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树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树大

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树大,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教授。1985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历任嘉兴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讲师、系主任;
2000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历任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任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2648)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国安安全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300718)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博菲电气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2024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 大 会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陈树大 9 9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董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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