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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20:17:23 股吧网页版
3-1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项目组成员简况 ...... 3

二、发行人情况 ...... 3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 ...... 8

四、保荐机构的审核程序 ......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保荐意见...... 13

一、推荐结论 ...... 13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13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规性...... 14
四、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意见 ...... 25

五、保荐机构关于项目廉洁从业的核查意见...... 26

六、风险因素 ...... 27

七、发展前景评价 ...... 32

八、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 3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项目组成员简况

(一)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指定余东旭、刘可朦二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余东旭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余东旭先生,现任财通证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了三维股份、今飞凯达、亿田智能、博菲电气等 IPO 项目,天铭科技北交所以及亿田智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2、刘可朦女士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刘可朦女士,现任财通证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了亿田智能、博菲电气、斯菱股份等 IPO 项目,天铭科技北交所、京新药业非公开发行、新农开发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亿田智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陈畅先生,现任财通证券企业融资总部高级项目经理,非执业律师,主持或参与了博菲电气 IPO、浙江文投收购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项目。

(三)其他成员

本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为戚淑亮、贺广宜(已离职)、黄雨晨、孙江龙、梁佳斌、郑瓅、沈翔峰,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二、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799606731M

注册资本 8,128.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陆云峰

股票简称 博菲电气

股票代码 00125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29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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