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3 19:22:46 股吧网页版
博菲电气: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菲电气

股票代码:001255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4楼43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4楼43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3楼35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陆云峰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3:凌莉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第八节备查文件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上市公司、指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55
公司
信息披露 指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
义务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云格 指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聚成 指 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指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陆云峰、凌莉
义务人之
一致行动

博菲控股 指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 指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宁云格、海宁聚成和博菲控股、
变动 陆云峰、凌莉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1,87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9.9999%,持股比
例触及5%的整数倍。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云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9TME3F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4楼435室

5、出资额:1,488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8-04-11

9、股东情况:凌莉(87.0968%)、陆云峰(6.4516%)、张群华(6.4516%)
1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