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372,738.11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695,089.68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69,508.97 元,加上年
初 未分配 利润 226,782,370.10 元,减去 已分配 的 2024 年度现金 股利
3,142,240.00 元 , 2025 年 末 公 司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31,506,409.71 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
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
发展规划,提出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87,008,18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
3,480,327.36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22.64%。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80,327.36 3,142,240.00 6,860,030.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372,738.11 13,237,691.94 32,990,152.4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3,753,421.4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8,628.3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482,597.9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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