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以下
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经深交所上市委员
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6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 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国投证券对盛龙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 2,1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83,595.081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71%。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0%。
其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2 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即不超过 2,150 万股,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3,700 万元。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3、参与规模
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具体参与规模如下(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 参与战略配售
号 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的投资者投资
规模(万元)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1 与深交所战略配售 1 号集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560.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2 与深交所战略配售 2 号集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140.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3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 25,000.00
限公司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4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 6,500.00
有限公司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5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 5,000.00
资有限公司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6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 6,500.00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
7 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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