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38:01 股吧网页版
盛龙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培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培元)各位股东:

作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培元,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历任北京吉彩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法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盛龙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7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完成了提名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完成了薪酬与考核工作。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事前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就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审计完毕后听取会计师审计结果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
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强化学习,通过了河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考试。2025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同事的充分支持与配合。一年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独立、审慎的态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与制衡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
则,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实际,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围绕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等方面,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朱培元
2026年4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