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9 15:05:40 股吧网页版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9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
能源大厦 10 层)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的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公司部分补贴项目未纳入“国补目录”、“合规清单”,导致该等项目暂时无法收到发电补贴并致使补贴款回款周期变长的风险,未来如无法纳入“合规清单”将导致公司冲减、退回该等项目已确认补贴收入的风险

1、公司部分补贴项目存在未纳入“国补目录”、“合规清单”导致暂时无法收到发电补贴的风险

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摸清补贴底数,严厉打击可再生能源发电骗补等行为。2023 年 1 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

上述公告中,发行人在运营项目中可享有发电补贴项目共计 15 个,其中已纳入“国补目录”的发电项目共计 8 个,其中 4 个项目已被纳入国家电网公布的第一批合规项目清单(另有 1 项尚未纳入“国补目录”但已纳入“合规清单”、1项于 2025 年 11 月通过合规自查复核并认定为合规项目,已恢复补贴发放,合计6 个项目已纳入“合规清单”),其余 9 个尚未被纳入“合规清单”。未纳入“国补目录”的项目暂不发放补贴资金,2022 年 10 月起已纳入“国补目录”但未纳入“合规清单”的补贴项目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2、未纳入“国补目录”、“合规清单”而无法收到发电补贴导致公司应收补贴款持续增大且补贴回款周期变长的风险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发行人应收补贴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409 天、
1,797 天及 2,379 天,回款周期逐期变长。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纳入“国补目录”
或“合规清单”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的补贴收入金额分别为 36,168.80 万元、34,784.07 万元和 29,566.7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54%、35.83%和 27.90%。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分别为
222,794.21 万元、267,734.99 万元及 298,856.87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
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分别为 15,568.13 万元、10,306.44 万元及 17,988.52 万元,占
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86%、3.78%及 5.80%。

报告期内,公司未纳入“国补目录”或“合规清单”的项目确认的补贴收入占比较高,形成应收补贴款余额较大,若相关项目短期内未能纳入“国补目录”或“合规清单”,公司存在应收补贴款回款余额及账龄持续增加,回款周期进一步变长的风险。

3、未纳入“合规清单”的项目存在部分补贴收入退回的风险

发行人可享有补贴但尚未纳入“合规清单”的部分项目因风机选型、光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