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5 年,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开拓进取,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董事会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突出发挥战略引领、决策把关、风险防范等作用,高效落实股东会各项决策部署。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 4434MW(含 760MW/3040MWh 独立储能),同比增长 98.48%;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 600MW/2400MWh,参股“疆电外送” 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权益装机 1087MW,受托开发运营控股股东新能源装机容量 3350MW。
2025 年,新疆地区新能源产业延续高速发展态势,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 25%,占全区总装机比重突破 60%,但用电负荷增速放缓,电力供给矛盾(如新能源消纳压力、调峰能力不足)与市场交易多元化趋势交织,对电力企业经营提出严峻挑战。公司董事会指导经理层积极应对新疆电力市场挑战,推动经营业务稳中向好,伴随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主动适应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绿电市场等多元交易体系,优化交易策略组合,采用“中长期锁定基础量+现货灵活调节”模式,全年签订中长期购售电合同电量 35.9 亿千瓦时,覆盖 89.43%用电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0 亿元,同比上升 9.19%,实现归母净
利润 8507.85 万元,同比上升 69.5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 187.54 亿
元,同比增长2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3亿元,同比上升4.54%。
2025 年度,公司股价走势与同行业板块基本同步,全年开盘价 7.93 元,最
高价 9.08 元,最低价 6.07 元,均价 7.38 元,报告期末市值达 66.36 亿元,市盈
率达 132.24 倍,居风力发电行业上市公司首位。
二、2025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任务
(一)规范运作,完善决策体系。
严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锚定治理现代化目标,持续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照新修订《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则及政策要求,系统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 25 项核心治理制度,形成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的闭环制度体系,为公司规范高效运转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圆满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治理运作水平持续提升。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推动合规风控要求内嵌到经营管理全流程,促进内控体系有效落地、持续迭代优化。
(二)勤勉尽责,保障科学决策。
2025 年度,董事会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权限内事项科学审慎决策,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支撑作用及独立董事独立判断价值,全年决策事项均合规高效落地。全年累计规范召开
股东会 7 次、董事会会议 15 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4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1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利润
分配、重大投融资、关联交易等各类议题 69 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独立董事对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生重大决策失误。
(三)资本赋能,注入发展动能。
围绕“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发展动能”目标,报告期内资本运作多点突破,多层次融资通道全面打通:一是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获深交所受理并完成反馈回复;二是成功发行西北地区国有企业首单、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首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清洁能源类REITs,发行规模 12.26 亿元;三是先后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批复,成功构建支撑新能源业务扩张的
“资本引擎”,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补充现金流,为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化布局筑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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