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524699.SZ 债券简称:26 立新 GK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2025 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 万元。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明卉,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红平 ,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 ,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1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3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含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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