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 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48.444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
到 位 , 已 经信 永中 和 会 计 师 事务所( 特 殊 普通 合伙) 审验 ,并 出具
“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及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72.24 万元,合计 25,272.24 万元投入到“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鉴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365.43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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