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3:30。
2.会议召集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和副董事长曾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
次股东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曾红英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
场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5人,代表股份总数67,868,47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1,930,080股,下同)比例为66.7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总数67,54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66.4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1人,代表股份总数324,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31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30人,代表股份总数28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27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30人,代表股份总数28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278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26,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94%;反对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0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6%。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26,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94%;反对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0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6%。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普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