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6.53 元/
股。公司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进行调整。自 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36.5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23 元/股(含本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计划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7),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 3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最高成交
价为 24.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1,352.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3、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 51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
交价为 25.2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925,56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4、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
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6.5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23 元/股(含本数)。
5、截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60,740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
为 29,186,051.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6、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 1,328,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最高
成交价为 25.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3,384,798.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7、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50,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0%,最高成交价 30.09 元/
股,最低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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