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锡峰)
本人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朱锡峰,男,1977 年 8 月出生,会计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湖南省首届会计领军人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财务主管,湖南华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涟钢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董秘处主任等职务。自 2024年 2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 朱锡峰 古启军、王秋霞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本人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7 次,委托出席参加董事会 0 次,缺席董事会 0 次,本人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 2025 年度连续十二个
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本人参会前均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内容,结合专业知识、
行业经验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判断。会议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议及
议案的讨论,就关键事项与管理层、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与质询,并就需重点
关注的事项发表审慎、明确的意见。会后,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反
馈及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应列席股东会 5 次,本人列席股
东会 5 次。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参会及审议
议题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17 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1、《关于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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