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50 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四)派息”,鉴于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的年度利润分
配已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76 元/股作相应调整后为3.6103252 元/股。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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