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21:34:20 股吧网页版
汇绿生态: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5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同时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光通信新主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传统主营业务聚焦于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承建了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点工程和城市名片项目,在细分市场中具备一定品牌与实施能力。然而,面对园林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竞争加剧及回款周期延长等结构性挑战,公司前瞻性地启动战略转型,积极探索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于2024年采取先参股、后控股的策略完成了对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的战略整合。目前,武汉钧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以高速光模块、有源光缆(AOC)及光引擎为核心的光通信产品体系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构成公司新兴主营业务的重要支柱。至此,公司已形成以光通信业务为主、园林业务为辅的发展新格局。

自2025年2月完成对武汉钧恒的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来,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1,697,846.61元,较上年度增长167.7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82,483.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89%。公司对传统园林业务实施主动优化与精细化管控策略,聚焦存量项目回款、成本压降与风险化解,有效保障了现金流稳定,为光模块主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高速光模块领域的研发投入与产能布局,深化与云厂商及设备商的合作,进一步巩固技术优势、拓展市场份额,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牢牢把握国家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机遇,将科技创新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依托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在高速光通信领域的积累,公司已构建起以硅光集成技术为核心、高速光模块为载体的新质生产力体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钧恒及子公司共拥有24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187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其中包括400G、800G、1.6T、硅光模块等高速光模块的发明专利,并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武汉钧恒未来研发将聚焦硅光技术、数据中心等光模块相关赛道,持续推动产品向高速率方向升级发展。

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研发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攻坚能力强的研发骨干力量,切实增强公司在核心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

三、夯实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持规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构建高效透明的企业治理体系,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归位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与监督作用,以及专门委员会的事前研判与风险控制职能,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此外,公司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及
股东的权利义务。公司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程序,确保中小股东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表决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涉及关联交易的环节实施回避表决机制。在重组方案中已设置明确的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措施,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提供保障,从而从根本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回报。防止滥用股东权利和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号召,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秉持“致力生态领域事业、营建人类美好家园”的企业使命,切实履行美丽中国建设、守护“绿水青山”的企业责任,将绿色生态理念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