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 6,75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 年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第一款“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之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P=P0-V=4.60 元/股-0.05 元/股=4.55 元/股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
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同时,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中第二款“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第(四)项之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4.5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的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所涉 6,75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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