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83,33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19.25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429,179.5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0,642,944.5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8,786,234.9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2]00037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园支行、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顺德北滘支行 44477001040040067 26,033,460.20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活期,
北滘支行 757900830310128 139,043,100.00 - 已销户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活期,
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801101001115649307 106,452,300.00 - 已销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活期,
山花园支行 225005538211000006 113,290,834.96 - 已销户
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活期,
有限公司 80020000018400705 90,000,000.00 - 已销户
合计 — 474,819,695.16 - —
注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786,234.96 元,与上表中金额差异部分为尚未扣除及
待置换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产生的银行利息,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
德北滘支行账户“44477001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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