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1,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0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8.33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0,95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983,33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未发生变动,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39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9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5 名,分别为何桂景、何俊桦、何泳欣、何
明珊、佛山市顺德区维而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
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有人名称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 一、承诺已履行完毕,自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上市之日 2022 年 6 月 30
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 日起 36 个月内未进行转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让。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 二、承诺已履行完毕,自
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上市之日 2022 年 6 月 30
延长 6 个月。 日起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三、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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