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婧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婧,中国国籍,1979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2001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湖南安
全技术职业学院法学国贸系讲师、教研室主任,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北
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北
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副教授、实验中心主任、副院长,2019 年 9月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2 年 5 月至今任霸王
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珠海市鸿
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联合精密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刘婧 5 5 0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严格按
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开展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
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
职守,严格执行监督与决策职能,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
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
重点工作事项进展,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认真
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
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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