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9:33:20 股吧网页版
欧晶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7,278,9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8%)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万兆慧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万兆慧谷出具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万兆慧谷持有的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万兆慧谷 27,278,983 14.18% 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万兆慧谷自身经营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次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六)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万兆慧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对于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程东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对于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