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张心灵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陈斌权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吴振宇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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