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ST铖昌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8 人,代表股份 114,821,1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4005%。
其中:
总数的52.1463%。
(2)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6,744,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8,71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4,79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3,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9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3%;反对1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弃权3,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4,79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98,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8%;反对1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9.9803%;反对1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9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反对1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弃权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4,797,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1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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