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
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中期激励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中期激励管理办法》的内容与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锡元、刘润平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
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关于制
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中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中期激励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河
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 1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