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彬科技担保 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于2025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为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9.20亿元的担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80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和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
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 生变化,公司及下属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截至 担保额度
担保 被担保方 2024 年 本次最高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人 方持 最近一期 12 月 31 担保总额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日担保余 (万元) 期净资产 担保
例 率 额 比例
(万元)
宁波翼宇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 100% 61.08% 否
司
吉林长华汽车 100% 58.66% 否
部件有限公司
广东一彬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 100% 57.19% 否
司
宁波一彬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100% 65.58% 否
司 50,500 57,000 43.51%
沈阳一彬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 100% 24.83% 否
司
宁波一彬 武汉翼宇汽车
电子科技 零部件有限公 100% 55.26% 否
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